资质延续申请表: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或政务服务网下载并填写《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延续申请表》。
企业基本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营业范围包含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相关内容;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证明资质当前状态及有效期。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历史沿革、组织机构、办公场所等信息,如有变更需附上变更证明文件。
技术人员资料: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学历证明、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简历及主持过的工程项目证明;各专业技术人员(建筑、结构、机械等)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按照资质标准要求,列出所有技术人员的专业、职务、资质及在公司的岗位职责。
企业业绩证明:近年来完成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验收报告或用户反馈等,证明企业设计能力和市场表现。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内审及管理评审记录等,证明企业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财务审计报告:近 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体现企业的财务状况稳定良好。
社保缴纳证明:所有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和合规性。
信用及遵纪守法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或证明,以及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或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如办公场所证明、设备清单、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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